Willkommen auf den Seiten des Auswärtigen Amts

單國德國長期簽證須知-中學交換生

17.12.2024 - 文章

在您填寫簽證申請表格以及預約時間之前,請您先準備好下列所有必備文件:
 

  • 有效護照(護照必須要先於持照人簽名處簽名), 至少須有兩頁以上的空白頁面
  • 完整填寫好的申請表格 (表格),一份
  • 護照影本,一份
  • 德文或英文動機信,一份
  • 若申請者仍為未成年: 未成年者的出生證明, 影本一份
  • 若申請者仍為未成年: 未成年者的父母護照影本, 一份
  • 若申請者仍為未成年: 父母同意書, 同意其未成年子女,於德國境內長期停留, 一份
  • 若您是經由交換機構所安排的學生: 由機構所核發的交換學生邀請函/確認函, 以及一份影本,內容須包含下列項目:
     
    • 確認將照實執行至安排之接待家庭以及交換學校
    • 寄宿家庭的同意函以及該家庭的詳細居住地址
    • 德國交換學校的交換確認函
    • 若有:預計會參與的語言或是跨文化準備課程資訊
    • 若有: 依據 §§66-68 居留法規,提供費用支付證明(財力擔保聲明書來確認,於德國境內的停留期間,將會支付所有費用)
  • 若為姊妹校交換計畫 德國姐妹校的交換確認函, 以及兩份影本, 須包含下列項目:
     
    • 交換計畫說明以及其約束性,並且須列出參與此交換計畫的中學生姓名
    • 寄宿家庭的同意確認函,以及該家庭的詳細地址
    • 德國交換學校的入學證明
  • 若有: 德語上課證明正本, 一份影本
  • 三張證件照(照片須為三個月內拍攝的)
  • 外籍人士須附上在台居留證,以及一份影本
  • 在確認簽證可被核發時,會請您提供的文件如下:
    • 預計入境日期
    • 英文保險證明,正本一份,影本一份
  • 可接受的財力證明型式,請另外附上一份影本:
    • 德國境內擔保人所提供的,„財力擔保聲明書
    • 交換機構依據§§66-68 居留法規,所提供的財力擔保聲明書
    • 於德國境內開立限制提領帳戶
    • 英文版獎學金證明

提醒您,未成年申請者(未滿18歲),父母或擁有監護權之監護人必須要親自陪同前來提出申請。

若您提供非英文或德文的文件,您必須要同時附上英文或德文翻譯。

 
 

提醒您,德國在台協會針對您的簽證申請,有權力要求您提供其他文件。

您的簽證申請文件,將會被轉交到德國相關單位審查。

簽證的工作天數,會依每一份申請文件而有差異。德國在台協會無法干涉或是加快簽證審核程序。因此德國在台協會請您於簽證申請過程中,不要詢問任何簽證進度相關問題。且針對此類進度詢問,德國在台協會將不會做任何的回覆。當您的簽證申請流程結束時,本會將會立即以信件的方式通知您。
 

提出簽證申請,無法保證簽證一定會被核發。
 

僅在申請文件完備時,本會始得處理該申請。針對缺件之簽證申請,本會保有拒絕之權力。

簽證費用為75歐元,您可以以台幣支付現金,或是刷卡付費。

您的簽證申請一旦被受理,簽證費用將無法退還。
 

更多内容

回首頁